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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作死哟,还不赶紧做饭。”
王春兰是她娘家侄女,并不怎么怕她,不紧不慢的从屋里走了出来,她长的一般,一双杏眼却十分漂亮,明明三十多岁的人了,嘴巴却甜的跟抹了蜜一样,平日里很得李老太的欢心,“娘,谁惹您生气啦?”
说着就要给李老太捏捏背。
李老太脸色好了些,挥苍蝇似的摆了摆手,“还不是那个小孽障,行啦,赶紧做饭去,晚上吃饭别喊我了。”
说完,她就进了屋,躺在了床上,心悸的厉害。
其实她之所以这么讨厌瑾哥不外乎两个原因,一是嫌小哥儿不好生养,二是自打李瑾出生,家里就没顺过,李瑾出生的第一年,她突然病倒了,差点烧坏脑子,出生的第二年,李老爷子摔断了腿,第三年,他爹丢了官,第四年他娘去了,第五年他爹又被狼啃了个一干二净。
从那时起她就觉得心慌,总觉得她就是下一个,有一次魔怔了,巴不得他去死,狠狠推了他一把,然而看到李瑾满头是血的模样,李老太却吓坏了。正是因为她这一推,李瑾虽然没死掉,脑袋却给摔坏了。
当时李琬恰好十三岁,她看着不吭不响的,却极护着李瑾,见她用无比冰冷的目光盯着自己,李老太心悸不已,她最疼的大儿子去了,留下一双儿子,大的是个闺女早晚要嫁出去,还是在金临城长大的,跟她根本不亲,小的又是个小哥儿,生来就克人,李老太能喜欢他们才怪。
老大没了后,她直接以分家为由将他们赶出了李家。说来也怪,李瑾痴呆后,家里就没再发生过糟心事,人也都好好的,这会儿听李瑾恢复了正常,李老太一颗心砰砰直跳,始终平静不下来。
总觉得又要出事了。
不过李瑾并不知道这些,他甚至不知道姐姐已经出嫁了。
过了晌午,太阳没那么晒时,一个六七岁大的小男孩牵着一个四岁左右的小女孩,推开了家里的木板门。
小男孩眉清目秀的,五官十分精致,女娃的相貌虽然乍一看不如男娃出彩,一双眼睛却甚是灵动。
她撅着嘴巴,一张小脸快变成了小花猫,眼睛也红红的,看到李琬,她扑过来抱住李琬的大腿,鼓着眼睛爱娇地喊了声娘。
这声娘,把李瑾喊懵了。
李琬揉了揉她的小脑袋,“怎么哭啦?前天才刚来过?又想娘啦?”
妍姐儿动了动小脑袋,紧紧抱住了她娘的腿。
李琬在这儿的几天,她男人赵大年每天早晨都会过来看看,然后再去镇上卖菜,上次两个孩子就是被他送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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