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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敢回头看朗白,他知道自己刚才看小儿子的眼神,一定像头饥渴的野兽一般可怕。
但是幸好朗白低下头,错过了那危险的瞬间。
(2)
那天晚上保姆来送稀饭的时候,赫然看见袁家老大站在厨房的灶台边,穿着衬衣西裤、围着围裙,手里拿着一把锅铲;小少爷怯怯的站在父亲身后,手里搭着父亲的西装外套,正探头探脑的往锅里看。
保姆惊呆了,双手颤抖着差点把稀饭从锅里溅出来。
“姆姆来啦?”朗白用“你在那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走”的目光瞪她,“稀饭就放在桌子上好了,我们自己盛。”
保姆把瓷锅往红木餐桌上一放,战栗着转身就跑,恨不得自己从未在袁城的目光里出现过。
袁家本来不是香港这边的,但是因为后来军火运输航道变更的关系,到袁老爷子那一代的时候主宅迁来香港,几代下来生活习惯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,慢慢和南方人越来越接近了。他们家吃的稀饭分成好几种,袁城跟大儿子袁骓都要放麻油跟肉菜,或者放龙虾、螃蟹等海鲜;朗白则要清淡的白水或加牛奶,或者用腌菜来搭配。
袁城以前留学的时候也会自己煮饭,但是毕竟水平有限,炒个青菜、溜个肉片就差不多了。朗白是从生下来就十指不沾阳春水,叫他做饭?——开什么玩笑呢。
做父亲的费了好大。
才端出一盘青菜虾仁、一盘拌沙拉,朗白亦步亦趋的跟在后边,真心诚意的夸奖:“爸爸好厉害。”
袁城说:“那是。”
“我要是有爸爸这么能干就好了。”
袁城盯着小儿子正在给他盛稀饭的双手看。朗白的手指一看就知道是弹钢琴的,修长白皙,少女一般细腻。他看了一会儿,突然笑了一下,说:“你还是不会干这些事情的好。”
这对东南亚黑道上最有权势的父子坐在一张红木餐桌边,各自低头吃饭。朗白一边吃一边专注的盯着眼前的碗,心里却思忖着,为什么袁城会突然跑到这里来,连声招呼都没打。
袁城这样一个男人,可能会不打招呼的跑到某个地下军火基地去呆上半个月,也可能上午在金三角罂粟种植农场,下午在越南某边境军火运输驿站,晚上在日本银座的某个豪华夜店包厢中。朗白对他们这种生活方式习以为常,他的大哥、“太子爷”袁骓从十八岁以后也变得跟父亲没什么两样了,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飞机上度过。
但是,袁城为什么会突然不打招呼的出现在小儿子的卧室里?
而且没有任何重要的原因使他呆在这里,他没有任何事情要吩咐,也没有什么命令要下达,好像纯粹就是跑来给儿子炒两个菜做一顿晚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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